信丰县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告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现将我县义务教育中小学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1年是消除大班额巩固之年,为进一步消除大班额,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严格控制班额,确保小学1-3年级和初中所有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 45 人、50 人以内,小学4-6年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遵循规范、平稳、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按2021年的学区划分相对就近入学。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统筹做好招生入学工作。(二)坚持规范招生、阳光分班的原则。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阳光分班”政策,严禁举办重点班。(三)坚持全面保障、应入尽入的原则。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切实保障不同群体平等入学权利。1.实行“零拒绝”“全覆盖”。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保障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从严管理特殊类型招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新冠肺炎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的优待政策,落实好外籍学生、华侨子女等群体入学政策,细化入学操作程序,统筹做好安排。3.保障进城购房已经入住人员子女的就学需要。符合“住、户一致”原则的进城购房已经入住人员子女按学区安排入学〔“住、户一致”指适龄孩子户籍与其父(母)户籍(户主为其父或母)一起、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一致〕。4.严格户籍政策。按照公安机关人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18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户口必须在其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户下;户口空挂人员必须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空挂户或搭户(空挂户指只将孩子户籍挂靠在街道或单位门牌,但并无住房;搭户指将孩子户籍转入其非直系亲属户籍处)的户籍不作为学校招生学区范围的依据。5.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指在学区所在地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民临时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学区所在地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民临时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就近安排在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倡导企业统一为员工办理有关手续,有社会养老凭证的优先安排,若因企业原因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以实地核实为准。

三、学区划分




(一)小学学区具体区域由文字说明结合“学区示意图”而定。1.信丰县第一小学:招收A区【以学校为中心,阳明中路以东、西江河以南、桃江河以西、南山公园以北区域,碧桂园】的适龄儿童。2.信丰县第三小学:招收B区【以学校为中心,西外环路以东、府前路沿迎宾大道南延至广场南路以南、阳明中路以西、南山西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信丰县第三小学(崇塘校区):招收崇塘村户籍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和城南片区的本县乡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3.信丰县第四小学:招收C区【以学校为中心,迎宾大道以东、南橙集南面路以南、阳明北路-站前路-星村路、肖家坳-平安大道-桃江河以西、西江河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4.信丰县第五小学:招收D区【以学校为中心,西外环路以东、站前路以南、迎宾大道以西、府前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5.信丰县花园小学(信丰县第六小学):招收E区【以学校为中心,阳明南路-信丰中学东界线-城南大道-规划二路以东、南山公园以南、滨江大道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碧桂园小区可申请到花园小学就读)。6.信丰县第七小学:招收F区【以学校为中心,桃江府、金丰花园,南橙集,阳明北路-信安公路-星港湾(含)-人民医院以东,桃江河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7.信丰县第九小学:招收G区【以学校为中心,桃江河以东、水东区域】的适龄儿童。8.陈毅希望学校:招收H区【以学校为中心,京九铁路-信雄公路-迎宾大道以东、同益路以南、一清路-城南大道-规划二路以西、滨江大道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9.工业园学校:招收J区【高新区东区】的适龄儿童。10.思源实验学校:招收K区【以学校为中心,西外环路以东、厦门路-赣深高铁线以南、迎宾大道以西、站前路以北区域和越秀花苑】的适龄儿童。11.信丰县第二小学:招收L区【以学校为中心,赣深高铁线以东、海螺水泥厂旁南京大道西延至赣深高铁线以南、迎宾大道以西、厦门路-赣深高铁线以北区域和隆泰御和府】的适龄儿童。12.信丰县奥信小学:信丰县奥信小学:招收M区【以学校为中心,京九铁路以东、南山西路以南、阳明中路以西、同益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二)初中学区1.信丰县第三中学:招收信丰县第四小学,信丰县第五小学,信丰县第七小学,嘉定镇山塘小学、嘉定镇土墙背小学、嘉定镇胜利小学、嘉定镇十里小学的所有小学毕业生。2.信丰县第四中学、信丰县第七中学:招收信丰县第一小学,信丰县第三小学,信丰县第三小学(崇塘校区)、陈毅希望学校,信丰县花园小学,信丰县奥信小学、嘉定镇中心小学、嘉定镇镇江小学、嘉定镇太平小学、嘉定镇水西小学、嘉定镇焦坑小学、嘉定镇水南小学、嘉定镇七里小学的所有毕业生,两所学校由县教体局采取随机派位的办法平均分配生源。3.信丰县第八中学:招收信丰县第九小学所有毕业生。4.工业园学校(初中):招收工业园学校的所有小学毕业生。5.思源实验学校(初中):招收信丰县第二小学、多维实验小学、嘉定镇黄坑小学、思源实验学校的所有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入学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1.年龄条件:截止2021年9月30日满6周岁(即2015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的学区内适龄儿童。2.报名时间和方式:(1)城区小学:8月1日至8月6日进行在线办理,将入学对象相关资料提交至“信丰县城区学校入学转学服务平台”进行预报名,线上审核通过的按公示名单凭审核通过短信于8月25日至26日到相关学校报名,报名时各学校要对资料原件进行认真审验,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证、房产证及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1式1份留存学校备查;(2)乡镇小学:8月30日至31日到辖区学校教务处报名。报名时带户口簿、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等材料原件,材料复印1式1份于报名时交学校。(二)小学二至六年级转学办理1.城区小学:2021年8月7日-8月10日,登录“信丰县城区学校入学转学服务平台”线上办理,逾期不予办理。线上审核通过的按公示名单凭审核通过短信于8月25日至26日到相关学校报名,报名时各学校要对资料原件进行认真审验,相关证明等材料复印件1式1份留存学校备查。2.乡镇小学:乡镇间转学于2021年8月30日-8月31日直接到相关乡镇中心小学教务处办理。(三)初中新生入学及转学1.报名入学:凭《二0二一年信丰县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于2021年8月30日-8月31日到相应录取学校报名。2.转学:需要转学到城区初中学区的学生按转学要求于8月11日至8月14日在“信丰县城区学校入学转学服务平台”上在线办理,线上审核通过的按公示名单凭审核通过短信于8月25日至26日到相关学校报名,报名时各学校要对资料原件进行认真审验,相关证明等材料复印件1式1份留存学校备查(符合转入信丰四中、信丰七中学区的初中学生通过摇号确定学校)。乡镇初中之间需转学的,请携带户口簿于2021年8月30日-8月31日直接到需转入学校的教务处办理。(四)现场答疑线上审核未通过的若有疑问,可于8月24日—8月27日在体育中心二楼的入学转学答疑处咨询。

五、报名材料




城区学校一年级申请入学或转入城区学校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进城购房且已经入住人员子女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发为准)、契税或购房发票。2.近3个月的水或电或天然气等能证明已入住的缴费凭据,优先保障已实际入住人员子女,如未提供水或电费发票而实际又已入住的,则以实地核实为准;3.适龄儿童出生证及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4.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特殊情况时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随父或母一方但房产户主为另一方的,提供父母的结婚证明;②父母为独生子女并无房,房主为爷爷或奶奶等其他异常情况先上传相关资料至服务平台,由学校入户调查后办理;③小产权房主子女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有效购房票据或银行转账记录凭证及水费或电费开户单或缴费单等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信丰县城区学校入学转学服务平台”线上登记,由辖区学校进行入户调查确认后再办理。注: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商铺、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二)随迁子女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我县县城经商兴业的(1)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2)固定住所证明(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3)适龄儿童出生证及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4)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我县县城务工的(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2)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或近三个月务工银行工资流水;(3)固定住所证明(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4)适龄儿童出生证及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5)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三)招商引资对象子女1.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职务证明材料(引资单位盖章);3.固定住所证明(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4.适龄儿童出生证及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5.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四)“六大攻坚战”规划区等被征户子女1.工程指挥部出具的证明或拆迁安置协议;2.租房合同和水或电等能证明已入住的缴费凭据;3.适龄儿童出生证及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4.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被征户子女入学、转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信丰县城区学校入学转学服务平台”线上登记,由辖区学校进行入户调查确认后再办理。(五)本县乡镇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县城经商兴业的(1)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2)固定住所证明(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3)适龄儿童出生证及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4)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县城务工的(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2)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或近三个月务工银行工资流水;(3)固定住所证明(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4)适龄儿童出生证及本人和父母的户口簿;(5)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本县乡镇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安排到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信丰县第二小学、信丰县第三小学(崇塘校区)等学校就读,请家长尽早打算,在上述学校招生区域内租房,及时办理居住证;进城务工的有社会养老凭证的优先安排,若因企业原因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以实地核实为准。若学校或家长有弄虚作假、伪造信息行为的,将取消学生城区学校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提请公安部门处理。(六)新冠肺炎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外籍学生、华侨子女、移民户子女等,提供出生证、户口簿和相关的证明材料于8月24日-8月27日到县体育中心二楼现场办理。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对群众反映的子女就学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政策规定,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二)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各学校要通过微信、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做好正面宣传。将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报名办法等核心政策广泛告知所有学生家长。(三)严格落实工作措施。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秋季开学前14天,师生员工及其他家庭成员不离开赣州市外出旅行。8月20日开始,全县中小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宣传、解答转学业务;要在醒目位置公示办理地点、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招生范围,严格招生条件,严格资格审查,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学生入学就读。对于不具备本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及分流工作。学校必须对今年所有新入学的学生入学资料(复印件)存档备查。县教体局将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督促检查,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附件1







附件2



《信丰县鼓励投资的若干政策规定》(信字〔2013〕16号)(摘选)九、用工扶持政策(一)务工人员户口、教育等政策。依法签订企业劳动合同且在城区或园区有固定住所的务工人员,其本人以及未满18周岁子女户口准予迁入城区;在园区就业的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由县教育局就近安排。 十二、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四)为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办理“客商荣誉证”,为其在就医、办证、子女就学择校、通行等权益保护方面提供便利。
十六、本规定适用2013年1月1日后引进项目,之前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或企业按原优惠政策执行。本规定由县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3

信丰县2021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新生入学及转学时间安排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1.家长在线上传入学资料时间:8月1日-8月6日(逾期不予办理)。2.主管部门审核时间:8月7日-11日。3.公布审核通过名单时间:8月12日(届时将在“信丰教研”微信公众号及“信丰教育云平台”公布;同时,学生家长也将会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短信)。4.学校现场复审及预报名时间:线上审核通过的公示名单凭审核通过短信,携带原线上所提交资料原件于8月25日至26日到相关学校报名。二、城区小学二至六年级转学1.家长在线上传转学资料时间:8月7日-8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2.主管部门审核时间:8月13日-17日3.公布审核通过名单时间:8月18日(届时将在“信丰教研”微信公众号及“信丰教育云平台”公布;同时,学生家长也将会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短信)4.学校现场复审及预报名时间:线上审核通过的公示名单凭审核通过短信,携带原线上所提交资料原件于8月25日至26日到相关学校报名。三、城区初中转学1.家长在线上传转学资料时间:8月11日-8月14日(逾期不予办理)2.主管部门审核时间:8月19日-22日3.公布审核通过名单时间:8月23日(届时将在“信丰教研”微信公众号及“信丰教育云平台”公布;同时,学生家长会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短信)4.学校现场复审及预报名时间:线上审核通过的公示名单凭审核通过短信,携带原线上所提交资料原件于8月25日至26日到相关学校报名。四、现场答疑1.线上审核未通过的若有疑问,可于8月24日—8月27日在体育中心二楼的入学转学答疑处咨询。2.新冠肺炎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外籍学生、华侨子女、移民户子女等需在城区中小学入学的,提供出生证、户口簿和相关的证明材料于8月24日-8月27日到县体育中心二楼现场办理。五、乡镇中小学入学及转学各乡镇中小学新生入学和转学办理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8月31日,家长或学生根据各学校开学通告携带好相关材料直接到各初中或小学教务处办理。

来源:信丰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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